招聘不得限定性別,不得詢問婚育情況
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,日前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教育部等九部門下發《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要求各類用人單位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、拒絕錄用婦女,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,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,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,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。
《通知》指出,男女平等是我國基本國策。促進婦女平等就業,有利于推動婦女更加廣泛深入參加社會和經濟活動,提升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活力。黨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,勞動法、就業促進法、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對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、不得實施就業性別歧視作出明確規定。當前我國婦女就業情況總體較好,勞動參與率位居世界前列,但婦女就業依然面臨一些難題,尤其是招聘中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屢禁不止,對婦女就業帶來不利影響。(來源:央視網)
《通知》指出,男女平等是我國基本國策。促進婦女平等就業,有利于推動婦女更加廣泛深入參加社會和經濟活動,提升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活力。黨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,勞動法、就業促進法、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對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利、不得實施就業性別歧視作出明確規定。當前我國婦女就業情況總體較好,勞動參與率位居世界前列,但婦女就業依然面臨一些難題,尤其是招聘中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屢禁不止,對婦女就業帶來不利影響。(來源:央視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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